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推动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3年岗位开发计划的通知》(青就办发〔2023〕1号)、《关于印发城阳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3年岗位开发安置计划的通知》(城就办发〔2023〕1号)等有关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聘城阳街道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城阳街道共补录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58人、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5人。详情见附件1(招聘期间各社区若出现剩余计划数,将由街道根据要求统一调配到有需求的社区足额完成城乡公益性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岗位性质
城乡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使用财政资金统一设置的非营利岗位,依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实施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经济补偿等规定。
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居家社区养老送餐服务、基层调解员、网格员、厕管员、小型水库巡查巡护、公园生态管护、劳动保障、应急管理、综合治理、城市管理、文化服务、道路交通协管、森林防火、垃圾分类指导、楼院精细化管理、河道管护、残疾人服务及街道社区临时性职责任务等基础性工作。根据街道社区工作要求,协助开展基础排查、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等阶段性工作。具体工作内容由用工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四、招聘对象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年龄条件,但在岗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户籍在社区(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等群体、登记失业16-24周岁青年、“二孩妈妈”等就业困难群体。农村大龄人员须为1978年10月31日前出生,报名时须满45周岁。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
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登记失业16-24周岁青年、“二孩妈妈”等就业困难群体。对申请通过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城镇失业人员,不作“连续失业6个月(含6个月)以上”要求,可直接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城镇大龄人员须为1978年10月31日前出生,报名时须满45周岁。
根据《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3号)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参保人员,满50周岁未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可作为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报名时间内,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可以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二)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基本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工作,服务意识强。
(三)掌握相关业务知识,能够满足岗位日常管理服务工作需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上岗: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已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六、岗位待遇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青岛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每小时22元)执行,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年度青岛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2200元每月,含职工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2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本人携带《2023年城阳区城阳街道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1)、《2023年城阳区城阳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2)2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个人单页、索引页)等材料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补录招聘岗位所在社区
4、报名结束后,各社区对报名人员的资格信息进行核实。
(二)民主评议
各社区综合考虑岗位职责、人员类型、个人能力、申请意愿等因素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社区“两委”进行民主评议,评议通过后确定拟上岗人员。
(三)审核公示
民主评议后,街道按照岗位需求数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通过城阳政务网以及所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
(四)区审批备案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街道办事处将《2023年度城阳区城阳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拟上岗人员信息表》报区人社局审批备案。
(五)签订协议
审批备案后,由第三方服务机构与拟上岗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
(六)岗前培训
根据《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22〕29号),对拟上岗人员开展岗前培训,主要包括通用知识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按照岗位实际情况开展。
(七)安排上岗
按照相关要求上岗,具体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确定。
八、其他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虚假失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城乡公益性岗位具体招聘信息将通过政府网站、街道和社区公告栏等渠道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自行负责。
(三)城乡公益性岗位实施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需退出人员及时退出,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
(四)如招聘期间上级出台公益性岗位管理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87863053
附件1:
2023年城阳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补录分配表 |
||||
序号 |
社区 |
城镇岗 |
乡村岗 |
合计 |
1 |
京口 |
2 |
2 |
|
2 |
城子 |
2 |
2 |
|
3 |
小寨子 |
3 |
5 |
8 |
4 |
东果园 |
2 |
2 |
|
5 |
南疃 |
2 |
2 |
|
6 |
北疃 |
2 |
2 |
|
7 |
前桃林 |
1 |
1 |
|
8 |
后桃林 |
2 |
2 |
|
9 |
大北曲西 |
2 |
2 |
|
10 |
大北曲前 |
3 |
5 |
8 |
11 |
大北曲后 |
2 |
2 |
|
12 |
东田 |
1 |
3 |
4 |
13 |
江家庄 |
1 |
1 |
|
14 |
前旺疃 |
2 |
2 |
|
15 |
东旺疃 |
2 |
18 |
20 |
16 |
西旺疃 |
1 |
1 |
|
17 |
大周村 |
2 |
2 |
|
18 |
东郭庄 |
1 |
1 |
|
19 |
董村 |
1 |
1 |
|
20 |
古庙头 |
1 |
1 |
|
21 |
白云山 |
1 |
1 |
|
22 |
春阳路 |
1 |
1 |
2 |
23 |
国城路 |
1 |
2 |
3 |
24 |
民城路 |
1 |
1 |
附件2:
2023年城阳区城阳街道乡村公益性岗位
补录报名表(样表)
姓 名 |
性 别 |
民族 |
(照片) |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户口所在地地址 |
××市××区××街道××路××社区几单元(具体到户) |
|||||||||
居住地地址 |
××市××区××街道××路××社区几单元(具体到户) |
|||||||||
申报岗位 |
是否服从调剂 |
□是 □否 |
||||||||
人员类别 |
请勾选人员类型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农村低收入人口 □农村残疾人 □农村大龄人员 □其他人员 |
|||||||||
工作经历 |
||||||||||
家庭主要 成员 |
称谓 |
姓名 |
工作单位 |
|||||||
申请人 承诺 |
本人已知晓公益性岗位性质、相关政策,自愿申请公益性岗位并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自觉遵守公益性岗位相关规定,具备从事公益性岗位的身体健康条件,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签字(按手印):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
街道办事处意见 |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附件3:
2023年城阳区城阳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
补录报名表(样表)
姓 名 |
性 别 |
民族 |
(照片) |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户口所在地地址 |
××市××区××街道××路××社区几单元(具体到户) |
|||||||||
居住地地址 |
××市××区××街道××路××社区几单元(具体到户) |
|||||||||
申报岗位 |
是否服从调剂 |
□是 □否 |
||||||||
人员类别 |
请勾选人员类型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50周岁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女性参保人员。 □其他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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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
||||||||||
家庭主要 成员 |
称谓 |
姓名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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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承诺 |
本人已知晓公益性岗位性质、相关政策,自愿申请公益性岗位并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自觉遵守公益性岗位相关规定,具备从事公益性岗位的身体健康条件,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签字(按手印):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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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意见 |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